举重是一项历史悠久的运动,将杠铃以双手举过头,举起的杠铃重量为胜负依据。男子举重在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时便被列入正式项目。直到2000年的悉尼奥运时,女子举重才被列入正式项目,早在1987年世界举重锦标赛就已经有女子项目。举重运动员要完成两个举重动作:抓举和挺举。举重是少数几个首届奥运会就进入奥运大家庭的运动项目。当时的比赛没有进行分级,所有的运动员都在一起较量。比赛却按不同的举起方式——单手举和双手举——分别计算成绩,于是首届奥运会就产生了两枚,英国的劳·埃利奥特以71公斤的成绩获得单手举,双手举的被丹麦大力士维·琼森获得,他举起了111.5公斤。举重比赛以这种方式在奥运会上举办到第三届奥运会,此后举重暂时离开了奥运会,直到1920年,举重重新出现在奥运会比赛中,并从那时起每届奥运会都设举重比赛。1996年,女子举重被列为2000年悉尼奥运会比赛项目。规则
1.抽签:在技术会议上进行。由副总裁判长带领记录长 和记录员按大会秩序册顺序,各队参赛运动员进行一次性抽签。所抽得的签号决定运动员称量体重的顺序和试举顺序。抽签时,不分级别,签号数量根据大会参赛运动员人数确定。
2.称量体重:运动员在该场竞赛前2小时开始称量体重。称量时间为1小时,过时作弃权论。
3.试举顺序:试举重量轻的运动员先进行试举。次 试举重量相等时,按签号决定顺序,签号小者先举。在第二、三次试举中,如遇试举重量相等则按前一次的试举顺序进行。
4.加重原则:本届奥运会(2008年北京29届)正式采用已实行三年的“1公斤规则”。2005年5月1日,国际举联实行了90多年的“2.5公斤规则”退出历史舞台,“1公斤规则”正式登场。北京奥运会是奥运举重比赛首次采用“1公斤规则”。所谓“2.5公斤规则”是指除破世界纪录时可以0.5公斤的倍数加重外,其他时候杠铃重量只能是2.5公斤的倍数;“1公斤规则”则要求杠铃加重以1公斤的倍数进行。“1公斤规则”的实行,让水平接近的选手之间的对抗更激烈——冲击人体极限时,1公斤的增幅毕竟比2.5公斤更容易实现。
5.更改试举重量:运动员要求改变试举重量,必须在 后一次点名前提出。在来不及填卡的情况下,教练员或运动员可口头要求改变重量。但每次试举的重量只能更改两次。
6.试举时间:记录员点名后,允许有1分钟的间歇时间。后半分钟发出信号,如连续试举时,允许有2分钟的间歇 时间。
7.破纪录规定:任何一次试举成功的重量超过该项纪录 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数,即承认为新纪录。新纪录一旦创造,其他人不得以同样重量破该纪录。总成绩必须超过原纪 录1公斤即承认新纪录。
8.名次评定:在抓举或挺举的三次试举中举起的一 次重量,即为单项成绩,名次按成绩来确定。总成绩名次以抓举和挺举的总和来确定。如成绩相等时,比赛前体重轻者 名次列前。如成绩和体重又相等时,则以先举起该重量的运 动员名次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