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一、项目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五、承办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2 号窗口
六、项目介绍
(一)所需材料:
设立: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实缴);
4、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具备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租期应不少于 2年的固定经营场所);提供办公设施清单(具备电脑、电话、传真、档案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以及信息管理系统);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8、与员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样本;
9、具备与劳务派遣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
10、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