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是中国北方Zui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各地均出现过一些有代表性的民间秧歌艺人,很多民间艺人对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
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今天,能够掌握传统秧歌技艺和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昌黎地秧歌是一种体现农民生活情趣、舞蹈风格鲜明独特的秧歌形式,它反映了农业社会、农村生活的部分特征和农民乐观诙谐的精神风貌。
新中国成立后,鼓子秧歌多次参加全国民间艺术大赛,屡获大奖。1996年,商河县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鼓子秧歌的继承与发展,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
胶州秧歌萌生于乡土,活跃于民间,在发展中自行流变,是群众自发参与、自由宣泄、自娱自乐的广场民间艺术,展现了胶东农村女性特有的健美体态和情性魅力,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研究价值。昌黎地秧歌是一种体现农民生活情趣、舞蹈风格鲜明独特的秧歌形式,它反映了农业社会、农村生活的部分特征和农民乐观诙谐的精神风貌。
陕北秧歌表现了陕北群众质朴、憨厚、乐观的性格,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抚顺地秧歌在民间流传久远。由于环境变化、老艺人数量减少等原因,经常性的抚顺地秧歌活动已难于开展,表演的走阵、动作也有逐渐被简化的趋势,正濒临消亡,需要大力扶持。每逢重大节日,例如新年等,城乡都组织队,拜年问好,互相祝福、娱乐。
不同的村邻之间还会扭起秧歌互相访拜,比歌赛舞。秧歌是中国农村流行的一种汉族民间舞蹈。它在色彩的运用上,体现了鲜明的民族风格。扭秧歌时人们所穿的服装色彩对比强烈,有红蓝黄绿。大家在锣鼓的伴奏声中,边歌边舞,以此抒发愉悦的心情,表达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这种秧歌各有不同的风格和特点。一般是舞者扮成各种人物,手持扇子、手帕或彩绸等起舞。在表演形式上,开始和结束为大场,中间穿插小场。大场为变换队形的集体舞,小场是两三人表演的带有简单情节的舞蹈或歌舞、小戏,有的地区将高跷、旱船、竹马灯、花鼓等歌舞形式俗称秧歌”(见《辞海》)。
在黄土高原,在陕北这块黄土地上,闹秧歌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成为闹新春以及城乡群众休息娱乐的重要活动。春节期间的秧歌气势宏大,成大规模,一般前有彩车,主要宣传一个县或者一个单位的工作成绩等,把安塞腰鼓、陕北唢呐、各类鼓等都列入陕北秧歌,排练成整整齐齐的方正以及根据当年的情况装扮一些吉祥物、幸运物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秧歌在中国已有千年的历史,明清之际达到了鼎盛期。清代吴锡麟《新年杂咏抄》载:“秧歌,南宋灯宵之村田乐也”。“秧歌”的起源,汉族民间有一种说法是古代农民在插秧、拔秧等农事劳动过程中,为了减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之苦,唱歌曲,渐渐就形成了秧歌;民间的另一种传说是“秧歌”起源于抗洪斗争。
古代黄河岸边的百姓,为了生存,奋力抗洪,Zui后,取得胜利,大家高兴地拿起抗洪的工具当道具,唱起来,跳起来,抒发高兴的心情,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多,有了舞蹈动作和舞蹈组合,逐渐就形成了秧歌。民间第三种说法根据《延安府志》记有“春闹社,俗名秧歌”,阁可见秧歌可能源于社日祭祀土地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