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4新立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写公司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1、土地复垦方案2、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5、水土保持监测报告6、水土保持验收报告7、水资源论证8、节能评估报告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jubao制度,通过门
户网站公布受理jubao电话、信箱等联系方式,对所jubao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jubao人系实名的要注意对其身份的保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检查制
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措施落实、监测、
监理和设施验收等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第十六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
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实现在建项
目跟踪检查全覆盖。
第十七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人员构成为各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技术审查单位的代表,同时可邀请生产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参加,检查
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较重的生产建设项目时,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自治区水利厅每年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项目数量不低于本级及上级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
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 10%;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现场检查项目数量不低于本级及
上级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 30%;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现场检查
项目数量不低于辖区内所有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 50%。
第十八条 现场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657(一)印发检查通知;
(二)现场检查并查阅有关资料;
(三)听取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技术fuwu单位汇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
(四)填写现场检查表格,现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人员或者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签字;
(五)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并送达生产建设单位;
(六)对限期整改的及时进行复查。
根据需要,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的,可调整和简化有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