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除经评标委员会同意且认为其仍具有竞争性外,招标程 序依法即行终止。
2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凡是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
较各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 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5、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
25.1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一经确定,本招标代理机构即在当地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投标人可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查询 中标信息。
25.2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 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具体的质疑事 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 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招标代理机构将受招标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
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
H 无效投标认定
26、投标文件有以下偏差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6.1 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 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不满足经营范围投标的;26.2 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
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与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和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无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 证金形式、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相关部分的有效性不符合本文件格式附件、表格和附 件的盖章、签署或出具要求的(若需要提供)];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相 关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供多个报价又未声明哪个为主方案的;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 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有效授权、正副本标书数量不足的;
26.3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规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