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汉族,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并以雷锋精神影响了后世一代代中国人。雷锋1961年5月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后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雷锋对后世影响的是以其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它影响了后来一代一代的中国人。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周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雷锋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在军内外以及社会各界产生巨大影响。掀起了后来全国各族人民的学雷锋做好事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