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事故总体数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然而,至今我国特种设备的事故发生率仍是世界发达国家的5~10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实现"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
日常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
1.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由作业人员实施。
3.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电梯除外)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4.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6.日常维护保养与定期自行检查的项目、内容按照相应种类特种设备的《风险因素辨识指导目录》辨识。
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应当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全附件管理与校验(检定等)
1.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2.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可燃气体报警器、温度计的安全附件安全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内容至少应包括:序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安装于设备名称及识别号、设备Zui高允许工作压力、校验(检定、更换)日期、下次校验(检定、更换)日期等。
3.各类安全附件的校验(检定、更换)周期按照相应种类特种设备的《风险因素辨识指导目录》辨识。
安全附件校验(检定、更换)后,使用单位应当将校验(检定)报告(爆破片的合格证)存入安全技术档案(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报告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