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被人类驯化以来,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地区自然环境的影响和不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马的用途经历了肉用、乳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军事和运动娱乐等多个阶段交替或互相融合的过程。
马体格匀称,四肢长,第三趾发达,具蹄,第二、四趾退化,仅余退化的掌骨和跖骨。四肢高度特化,肱骨和股骨很短,桡骨和胫骨很长,尺骨和腓骨均退缩。第三趾发育,掌骨非常长,而趾(指)骨则比较短,单蹄。颊齿高冠;上臼齿釉质层褶曲精细
马重型品种体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所谓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俗称夜眼),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被毛春、秋季各脱换一次。汗腺发达,有利于调节体温,不畏严寒酷暑,容易适应新环境。胸廓深广,心肺发达,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食道狭窄,单胃,大肠特别是盲肠异常发达,有助于消化吸收粗饲料。无胆囊,胆管发达。牙齿咀嚼力强,切齿与臼齿之间的空隙称为受衔部,装勒时放衔体,以便驾御。根据牙齿的数量、形状及其磨损程度可判定年龄,听觉和嗅觉敏锐
野马喜欢群居,一般由一匹公马、几匹母马和它们的后代组成。每个种群都有明确的活动范围,并以每天5-10公里的速度迁移。野马以荒漠上的芨芨草、梭梭、芦苇、红柳等为食,冬天能刨开积雪觅食枯草。群体中的个体之间在进食之后常互相清理皮肤,轻轻地啃舐对方的耆甲、肩部、背侧、臀部等。有时也进行自身护理,比如打滚、自我刷拭和驱散蚊蝇等。野马借助声音、气味和抿耳、刨地、啃拭等行为进行交流。
草原上的牧民离不开马,就像大海航行离不开舵。韩愈说,世有伯乐,才有千里马。三国故事里也有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很多人没有骑过马,都羡慕草原英雄们在骑行中的那种追风逐电的感觉。
我们都读过“一骑红尘妃子笑”、“春风得意马蹄疾”、“铁马冰河入梦来”,也喜欢白居易的诗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很有哲理。岑参更是说“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生活味道多么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