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因廉洁公正、铁面无私,被称为“包青天”,也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又称“包待制”、“包龙图”。作品有《包孝肃公奏议》。
天圣五年(1027年),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三司户部判官等。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